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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消息:2012年度科技奖励推荐工作已经结束,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共收到有关单位和个人推荐的自然科学奖项目139项,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157项,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543项。经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形式审查,3项自然科学奖项目和12项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推荐材料不合格,不予受理。
根据《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形式审查合格的2012年度自然科学奖项目136项(含所在学科评审组名称、项目名称、推荐单位、项目简介、主要完成人及学术贡献、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157项(含所在专业评审组名称、项目名称、推荐单位、项目简介、主要完成人及技术贡献、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以及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531项(含所在专业评审组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简介、推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技术贡献、主要完成单位及创新推广贡献、推广应用情况、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在科技部(http://www.most.gov.cn)和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http://www.nosta.gov.cn)同时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40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创新性、*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匿名、冒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邮政编码:100045
单位: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政策研究处(督查处)
附件:201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受理项目目录
详情请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67号)
文章链接:中国化工仪器网 http://www.chem17.com/news/Detail/28204.html